诸城市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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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历史源远流长,人文底蕴博大精深,地面及地下文物十分丰富,现有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5处,市级7处,县级31处。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

 

1、齐国长城遗址

清乾隆《诸城县志·古迹考》记:“长城俗名长城岭……,城因山为之,起平阴之防门,缘太山北冈而东,蜿蜓千里,至日照滕家庄后入县境。”

今诸城境内的齐长城遗址,西始于郝戈庄镇尚庄村西南处的花拉山。由花拉山向东,经石人山、七泉山、马羊山、大沟山、小沟山,至韩家沟村南岭,以上地段的长城遗址亦是现在诸城和五莲县的分界线,当地群众称为“长城岭”。由韩家沟村南岭向东,越过诸(城)——户(部)公路,进入皇华镇境。穿过庙子村,经黄崖前村北岭,翻越海拔429米的望海楼山进入桃林乡。向东跨过诸(城)——日(照)公路,跃上海拔402米的黄牛山,进入瓦店镇境。又东翻马山主峰,进入桃园乡。越过海拔291米的磊石山主峰,经太平安村前,石河头村北的长城岭,跨过央(子)——赣(榆)公路和吉利河,穿过大洼、近枝子、竹园等村,在台家沟村东南约1500米处的“穷汉岭”上进入胶南市境。至此,齐长城遗址在诸城境内途经5处乡镇,20余个村庄;跨过3条公路,10余条河流;翻越146座山头,全长49.85公里,其中保存有遗迹者38.52公里。另外,在诸城西南部的墙夼水库大坝东端,墙夼村南岭上与五莲县交界处,还存有一段齐长城遗址,现存高0.3-0.8米,基宽2米,长约1100米。

齐长城多建在地势险要宜守难攻的山脊之上。所经之山,无论高低,必越过其主峰,而且附近的地表都覆盖有较厚的土层,这为修筑城墙用土提供了方便。在较平坦的地带,城墙建在高于周围地形的土冈之上,充分利用有利地形,提高长城的防御功能,由此可知,当初修筑长城的路线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城墙的高低宽窄及结构用料因地而异,山脊之上低矮且窄,多用石块垒砌。缓坡之上则增高加宽,两边用石块垒砌,中间用沙土夯筑。东响水崖子 村东北的山脊上,有一段城墙则直接利用自然形成的悬崖峭壁替代之。崖高4-5.5米,长40余米。北侧(里侧)为缓坡,人可登临。南侧(外侧)如同刀削,陡不可攀。桃园乡上崔家沟村北岭的一段,用夹沙的黄土夯筑而成,质地坚硬,现存高3-4米,底宽15-20米,远眺如岭,气势宏伟。

在齐长城遗址上,没有发现烽火台的遗迹,这可能与长城所经过的地形有关。这里是山区,在49.8公里内翻越了146个山头,这些山头远比人工修筑的烽火台高大得多,足能担当起了望敌情及放烟报警的作用,所以就不需要另建烽火台了。

在马山顶部的长城墙基上曾经发现过一方刻石,石质属当地山石,暗褐色,底宽面窄,横断面呈梯形,刻面长0.75米,宽0.8米,0.4米,图像用阴线刻成,线条古朴粗重,自然流畅。画面由古文、人物和日、月、风、雨等自然景物构成。1992年,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认为这是一件全国罕见的早期刻画,遂确定为国家一级珍贵文物,现收藏于诸城市博物馆。

关于齐长城修筑的时间,史书记载不一。《竹书纪年》晋烈公十二年(前408)记:“王命韩景子,赵烈子及我师伐齐,入长城。”可知,公元前408年,齐已有长城。《竹书纪年》周显王十八年(前351)又记:“齐筑防以为长城”。据此,齐长城应筑于公元前351年。《史记·楚世家·正义》引《齐记》云:“齐宣王乘山岭之上筑长城,东至海,西至济州,千余里,以备楚。”齐宣王在位时间是公元前320-前301年。据此,齐长城的修筑时间应在公元前320-前301年之间。通过以上记载可以得知,齐长城应始建于春秋时期,后来又陆续增修延长。诸城境内的长城建于战国时期,是用来防楚国的,所以又称“齐楚长城”。

 

2、王尽美烈士故居

王尽美烈士故居位于诸城市西部的枳沟镇北杏村的南端,为三间平房,坐东朝西,两明一暗。正面一门二窗,青砖垒垛,黄土打墙,碎石砌基,表杆覆顶。屋内阴暗潮湿,地面用土夯成,低于院子0.3米。北间和中间通为一体作明屋。在房门北侧垒一道东西向的半壁墙,墙南侧垒一锅灶,北侧垒一盘土炕。南间断卧室,与明间之间砌一道土墙,墙外侧靠门处垒一锅灶,屋内支一盘土炕。故居的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9.2米,东西宽4.2米,檐高1.95米,山墙高3.12米,建筑面积38.64平方米。

故居原为北杏村富户“见山堂”王氏家柴草园内放杂物用的偏房,1898年6月14日,王尽美同志诞生于此,并在这里生活了20年,1918年王尽美到济南求学,考入了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45年以后,王尽美的母亲移居他处,此房无人居住倒塌,1960年五莲(时属五莲)县人民政府在原址上恢复了故居原貌,供群众参观瞻仰。1964年,北杏村划归诸城后,故居的保护管理工作由诸城市文化局责成博物馆具体负责,1977年被公布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年来,上级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故居的管理保护工作不断拔款对故居进行维修保护,1977年山东省文化厅拔专款,翻新了故居的房顶,修筑了保护围墙,竖立了永久性的汉白玉保护标志。1987年秋,山东省文物局拨款抢修了被龙卷风破坏掉的房顶。1988年6月,诸城市政府拨款对故居进行了维修。1998年,为纪念王尽美烈士诞辰一百周年,诸城市政府拨款3万元,对故居进行了全面的维修,并加高了围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诸城市文化局和诸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文,划定了王尽美烈士故居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规定在保护范围内严禁挖沟取土,不准建两层以上的建筑。围墙外20米范围内为建设控制地带,严禁在此建工厂、车间及与故居不相称的其它建筑。由市博物馆具体指导,在北杏村成立了文物保护小组,负责故居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王尽美,原名王瑞俊,字灼斋,笔名尽美、尽梅。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山东党组织最早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党的创建过程和初期革命活动中,他四处奔走,宣传革命,发动群众,组织斗争,不幸积劳成疾,于1925年8月19日在青岛病逝,终年27岁。逝世前,他请青岛党组织负责人笔录了他的遗嘱:“希望全体同志要好好工作,为无产阶级及全人类的解放和为共产主义的彻底实现而奋斗到底”。

王尽美逝世后,党组织派人把他灵柩送回北杏村,安葬在村东南的枣行墓地内。1959年,山东省委和政府将王尽美烈士的遗骨迁葬到济南英雄山烈士陵园内。6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同志在青岛视察工作时,特意向山东省负责同志讲起王尽美说:“你们山东有个王尽美,是个好同志”。1961年8月21日,董必武同志在去武汉途中,经过济南时深情地怀念起王尽美,在列车上挥毫写了一首《忆王尽美同志》的诗:“四十年前会上逢,南湖舟泛语从容。济南名士知多少,君与恩铭不老松”。王尽美烈士鞠躬尽瘁为革命事业献身的精神,成为后人学习的楷模,他的故居亦成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2006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

 

1、吉 庄 子 遗 址

六吉庄子遗址,位于诸城市东部,朱解镇六吉庄子村北及东侧的河边台地上,西距城区约10公里,芦河经由遗址的东北边缘向北汇入潍河。遗址地势平坦,南北400米,东西300米,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南部被今六吉庄子村民宅所压,东部早年曾建有一砖厂,部分文化层被取土制砖时破坏掉。

遗址发现于20世纪80年代。在砖厂取土过程中,陆续出土了石铲、石斧、石磨棒、残石磨盘等器物,市博物馆多次派人前往调查,除采集到少量的残石器外,没有发现文化层及其它遗物。2001年11月,山东大学、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诸城市博物馆联合组成的考古调查组,又一次对该遗址进行了全面调查,采集到一些夹砂素面红褐陶片,残石磨棒,石磨盘和少量的周至汉代的陶片,最大的收获是从村民处征集到了2件完整的石磨盘。石磨盘是新石器时代早期人们周来加工谷物的工具,与石磨棒配套使用。将采来的谷物放于磨盘之上,用磨棒反复搓磨,直至脱粒成米。其功能相近于后来发明的石碾和磨。这两件石磨盘系用花冈岩制成,平面呈亚腰形,近似鞋底状。一件长72厘米,宽25厘米,厚9厘米,一件长67.5厘米,宽26厘米,厚8.8厘米,两件的正面均因长期使用而下凹,如此完整的石磨盘,在全国罕见。从采集到的遗物,特别是两件完整的石磨盘的形状,制作工艺等特征分析,这里是一处距今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遗存,也是诸城境内历史最早的古文化遗址。

遗址地表现为农田,遗迹、遗物暴露极少,从砖厂取土形成的断崖上露出的现象看,有房址、灶址和灰坑。残存的房址居住面上可见到宽约1.5米左右的烧结面,厚约0.02-0.05米,灶坑宽约0.6米,红烧土层厚0.2米,剖面呈斜弧壁,圜底。灰坑深约1米,内墙深灰色土,土质松软,夹杂较多的草木灰和红烧土颗粒,坑内遗物有夹砂红褐陶片、兽骨等。

六吉庄子遗址是山东半岛地区已发现的时代最早的古文化遗址之一。依据出土的资料分析,其时代约与后李文化相当。该遗址的发现,为我们在今后的考古调查中,寻找此类遗址提供了重要线索,同时为完善山东地区的考古学文化谱系,探讨陶器起源等方面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2006年,六吉庄子遗址被公布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呈(程)子遗址

呈子遗址位于诸城市城区南约15公里处的皇华镇程(原呈)子村西的河边台地上,西北距常山约2公里。遗址附近地貌为低矮丘陵,属鲁东南丘陵的东边缘。杨家庄子河环绕遗址的南、北、西三面,由于河水的冲刷,使遗址的边缘形成了高3-5米的断崖。在断崖的剖面上,可清晰地观察到文化层及内涵遗物。遗址东西长约200米,南北宽约100米,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文化层厚1-3米,分为三层:下层为大汶口文化,中层属龙山文化,上层有岳石文化和商周遗存。

遗址发现于196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山东省博物馆多次来人进行勘察,认为这是一处很有价值的古文化遗址。1976年秋至次年春,昌潍(现潍坊市)地区文物工作队对该遗址进行了发掘。经过三个月的工作,共揭露面积1300多平方米,发现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墓葬12座,龙山文化墓葬88座,房基3处,灰坑16个,出土陶器、石器、骨器和角、牙、蚌等器物700余件,这批遗物中,陶器的制作非常精美,其中蛋壳黑陶杯、鸟喙足盆形鼎、灰陶南瓦等,被国家文物局专家鉴定组确认为国家一级文物。

在大汶口文化墓葬中,有5人合葬墓1座,3人合葬墓1座,2人合葬墓3座。这些合葬墓中的人骨架不仅是一次性埋葬,而是有先有后分别下葬的,上下叠压,葬具和随葬物各人自有一套。合葬墓是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社会流行的一种葬俗。程子遗址发现这种合葬墓,说明当时生活在这一地区的先民们,正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过渡时期。1978年,山东省博物馆对程子遗址进行了第二次发掘,发现灰坑44个,房基4处,墓葬22座,并出土了陶、石、骨、蚌等众多的遗物。

该遗址下层的大汶口文化,基本面貌与1959年发掘的泰安大汶口遗址早期的墓葬有相似之处,如流行拔掉侧门齿和枕骨人工变形,有的墓葬使用木椁,陶器的颜色,制法等也大致接近,这些特征说明,程子遗址的历史年代应在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的中期阶段,经碳-14测定的绝对年代距今4905±150年(树轮校正值距今4400±165年)。同时程子遗址也具有明显的自身特点,如大汶口等遗址的墓葬头向多数向东,而该遗址的头向却朝西北;该遗址流行的不同性别及年龄的同穴合葬习俗,其他遗址少见。陶器方面,大汶口等遗址常见的背壶、觚形器、漏器、器座等在此皆不见。相反,有一种基本象鬹的实足圆腹盉却是这里独有的。另外,这里陶器多为素面,纹饰简单,不见彩陶。这些特点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地域差异性有关,有的则可能与历史发展阶段有关,都是研究山东半岛地区新石器时代的重要资料。该遗址的发掘报告刊载于《考古学报》1980年第3期内。200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前寨遗址

前寨遗址,位于诸城市枳沟镇前寨村西部,潍河北岸的台地上,东距市区约20公里。遗址的东部压于现前寨村民房下,西、北两边紧临一条古河道。整个遗址座落于一低丘南坡的下部,地势东北——西南走向,附近地貌为低矮丘陵,属泰沂山脉的东部边缘。潍河由西向东流经遗址的南边,形成一处高于周围的河边台地。遗址东西长260米,南北宽250米,面积约6.5万平方米。文化层厚1-2米,文化堆积分三层,下层为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存,中层属龙山文化,上层系岳石文化和商周遗存。

20世纪70年代,该遗址曾出土带有图像符号“   ”的陶质大口尊残片,资料在《文物》1974年第1期内发表以后,引起史学界及考古学界的关注。已故考古学家、古文字学家唐兰先生将其释为“旦”,认为“O”是日,“   ”是云,“    ”是山,图像表达的是:早晨太阳从飘着云气的五峰山上冉冉升起,新的一天开始了,即现在的“旦”字。吉林大学教授,著名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先生释为“炅”字。认为“   ”表示的是火焰,“O”是表示的是日,火上一日即现在的“炅”字,阳光照耀之意,还有人释为“照”字等等。虽释意不同,但都认为是一个原始图像文字,因此这件大口尊残陶片成为研究我国汉文字起源及演变的重要资料,被定为国家一级珍贵文物。1980年秋,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78级学生,在李仰松、赵朝红先生的带领下,对遗址进行了部分发掘,清理出大汶口文化晚期墓葬近百座。墓葬均为土炕竖穴,头向东南,分组南北排列。大型墓多排列在每组的南端,体形硕大的大口陶尊均出自大型墓中。遗址及墓葬中出土了彩陶贯耳壶、实足陶南瓦等数百件器物。彩陶器造形别致,制作精美,为他处不多见,尤其是在大汶口文化墓葬中出土的一件实足陶南瓦,属全国首次发现,改变了以前人们认为“南瓦”最早发现于龙山文化的传统观点。在遗址的地层中还发现了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的三叠层堆积,为研究半岛地区史前文化发展序列提供了可信的佐证。

前寨遗址是山东半岛潍河流域内一处重要的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存。1979年,由诸城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4月,推荐为第二批潍坊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石河头遗址

石河头遗址,是一处距今约45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古文化遗址,位于诸城市桃元乡石河头村北岭的南坡上。遗址西北距市区约30公里,南距黄海约25公里。东边濒临吉利河,南边紧靠小北河,地处两河交汇的台地上。遗址地形北高南低,表层为沙质黄褐土。南北宽250米,东西长400米,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20世纪70年代初修筑的桃园至桃林的简易公路,由北向南穿过遗址的西南角,破坏了部分文化层。从公路两侧的排水沟断面上,可以清楚地看出灰黑色的文化堆积层,厚1—2米,内含大量碎陶片和红烧土块。1980年秋,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实习队对该遗址做过调查,在遗址西部的水沟中,发现过残存的新石器时代的石棺墓遗迹。1986年秋,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市博物馆的同志,在田野考古调查中,于公路东侧排水沟壁上,发现了两座因雨水冲刷而暴露出来的石棺墓。同年12月,市博物馆对两座墓葬进行发掘清理,共出土陶、石随葬品9件。这些随葬品的文化面貌较为特殊,既具有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晚期的特征,又显示出了早期龙山文化的风格,引起了考古界的关注,认为这是大汶口文化向龙山文化发展过渡阶段的中间类型,属于龙山文化早期的范畴。两座墓葬的清理发掘资料,刊登在由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撰,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海岱考古》第一辑中。

1997年秋,诸城市博物馆在配合下(昌邑下营)——海(胶南海青)公路拓宽施工中,在遗址的西部边缘区清理出新石器时代的居住遗迹一处,石棺墓11座。墓葬均为土坑竖穴,长1.80—2.10米,宽0.70—0.90米,墓口距地表深1.10米,全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头向东南。石棺由附近山上出产的厚2—5厘米的石板组成,平面呈长方梯形,头部宽脚部窄,底铺石板。棺的四壁外侧紧挨墓坑壁,高0.30—0.80米,顶部盖以石板。这种形制的石棺在其他地区极为少见,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墓葬的分布很有规律,两座为一组,南北排列,逾向南间隔逾密。墓葬中共出土随葬品50余件,均为陶器。器形有罐、鼎、鬶、杯等10余种。陶质有夹砂灰陶、夹砂黑陶、夹砂褐陶、泥质黑陶和少量的夹砂红陶。这批墓葬中有一个极有学术价值的现象,在同一座墓中,既有属于大汶口文化晚期的陶鬶、陶豆,又有代表龙山文化早期的陶罐、陶壶。这一现象证明了龙山文化是由大汶口文化演变发展而来的。专家认为,石河头遗址是一处反映大汶口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的典型遗址,其文化内涵是研究山东半岛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序列的演变及文化类型划分的重要资料。新石器时代的石棺墓在我国发现较少,石河头遗址的石棺墓,不仅为探讨当时的葬俗葬制提供了资料,也为研究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东夷文化,提供了新的内容。

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石河头遗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诸城市委、市政府及桃元乡党委、政府对遗址的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指示有关部门和单位保护好遗址的自然地貌,使之不遭破坏。在遗址周围划出了建设控制地带和保护范围,不得在附近搞大型农田基本建设,严禁在遗址范围内修建房屋。文博部门在石河头村成立了遗址保护小组,制定了保护公约,并定期派人进行检查,使这处重要的古遗址得到了有效保护。

5、高家朱村古墓群

高家朱村古墓群,分布在诸城市东北部,百尺河镇高家朱村北1公里处的一座岭埠上。1973年文物调查时,尚存29座,由于村民栽树、耕种、修路等原因,使部分封土矮小的古墓被夷为平地。1980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仅存19座。

现存的古墓散落在南北1500米,东西2000米的范围内,北与高密接壤,东与下(营)—海(青)公路相邻,分六排,东西向排列。由此向南,第一排4座,第二排4座,第三排5座,第四排1座,第五排2座,第六排3座,墓群保存基本完好。因墓群所在的岭地名“龙埠”,所以又称为“龙埠墓群”。现存的古墓封土大小不一,小者及近平地,大者高10米,底周长90米,远眺似一土岭。墓的周围有耕地,亦有果园,多数为刺槐。

该墓群分布之密,数量之多居诸城众多古墓群之首,在整个山东半岛地区亦属罕见,由此反映出了西汉至东汉时期诸城、高密一带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墓群北距高密境内的秦王冢约8公里,西北距我市的巴山古墓群约6公里。在这些古墓群的附近,分布着昌县、石泉、平昌、横县、高密等汉代故城,因此这些墓群成为今人研究两汉时期诸城、高密一带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资料。1992年6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高家朱村古墓群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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